矿山 矿山建设及开采的安全保障 消防 (必考)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(必考1分)消防队建立 (必考1分)灭火救援 交通 (必考1分)道路通行条件(实) (必考1分)道路通行规定 (必考)特种设备 (必考1~2分)生产 安装改造修理报废 (必考)经营 (必考)使用 (必考)时间表 (必考1分)检验检测 监督管理 建筑 发包承包 矿山 矿山建设及开采的安全保障 矿山建设 矿山开采 三同时 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使用 保留矿柱岩柱 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、岩柱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开采或毁坏 出口、通讯 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,出口间直线水平距离必须规定;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 设备设施 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、器材、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符合标准并由专业机构生产 验收 按照管理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,由矿山企业主管部门验收,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闭坑 必须检测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;对闭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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